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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由於出外讀書,很難得能回家。每次回到久違的蘭陽平原,按慣例總會將小時候常走的路徑重新走過,像是吃完美味餐點的小男孩,總要舔舔盤底,重新回味一遍。
 那天我散步經過圳頭,望見以前村上一位迷糊出名的大叔正在釣魚。說到他這人,很妙!他曾請我們吃糖,結果發現糖罐裡早就空無一物,連螞蟻都懶得進去。他曾經說要帶我們去打棒球,一路上不斷炫耀他如何會用報紙折手套,結果到了目的地,他根本忘記帶球!最讓我難忘的,是他曾經在一片金黃波浪的稻穗中割傷手,原因是他右手揮下鐮刀,忘記左手還握著稻莖。
 這次我看他靜靜釣魚,本想觀望,但他看見我,馬上招手喊我。一陣閒聊,他又開始講不停。
 「釣魚的技巧多著了;不但魚餌要夠味、甩竿要夠力,連浮標吃水都要注意!」大叔幾年沒見,面頰消瘦不少,但滔滔之口卻從未服老過。
 「用具都帶齊了嗎?漁網呢?」我開玩笑地問他。
 「你以為我還跟以前一樣迷糊嗎?我跟你講,這麼多年早就脫胎換骨了!」他知道我挖苦他,更是提高音調想隔開過去的事蹟。
 「可是,你有看到水底那些字嗎?」我猶豫很久,還是問了。
 「喔,我又沒讀書,看不懂啦!」大叔敷衍打發我。
 「它寫著:禁止停車。」呵,看著這個在停車場積水上釣魚的人,我笑了。這位大叔,真是都沒變呀!

(收錄於自由時報 花編副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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